当前位置:首 页 > 新闻资讯 > 业内资讯 > 正文
四大举措规范房产中介市场
·作者:山东房地产网  ·更新时间:2008-03-20 00:00  ·浏览次数:9777次
山房网潍坊讯 鱼目混珠的房地产中介市场有望得到改善,记者近日从我市房管部门获悉,我市房产管理局近出台了新的政策,将从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等四个方面对我市的房产中介进行规范。

    建立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资格备案制度。凡在我市从事房产中介服务的企业,自领到营业执照之日起30天内,持备案条件有关资料,到所在地房管部门办理资格备案手续,房管部门经实地勘察审核无误后,颁发《资格备案证书》。

    建立从业人员执业资格登记备案制度。凡在我市从事房产中介服务的个人,必须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,并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后方可开展业务。中介人员实行持证上岗,亮证从业,没有取得房地产经济、咨询人员执业资格上岗证书的人员一律不得从事该行业。

    建立房地产中介机构资质年检制度。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每年将对房地产中介机构年检一次,并公布年检结果。对不符合原定资质条件或者具有不良经营行为的机构,将予以降级或者吊销资格备案证书,对资质年检结果不合格的单位,不得从事房地产中介业务。

    服务机构与人员信用档案制度。中介服务机构要建立信息登记、委托登记、成交情况、收费情况等在内的业务台帐。房管部门将加强对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的日常监督,将中介服务机构的信用和中介服务人员的信誉记录在册。
CopyRight(©) 上海中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服务热线:上海:021-58360856 北京:010-53150138 信箱:zjsskk@163.com 房管家全国五星服务 投诉热线:021-58353210
沪ICP备10000772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