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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原营业员的分佣方式
·作者:中原地产  ·更新时间:2008-03-20 00:00  ·浏览次数:10559次
早年的地产代理,一般规模都不大,不是夫妻档就是兄弟帮,连伙记也不多聘用。即使有用伙记,也不委以太重要的工作,只要他们接接电话,配配锁匙,间中在客多应接不暇时才叫他们去帮手带客睇楼,但议价与签约多由老细亲自出马。除了底薪外,代理公司很少给伙记明确的佣金报酬制度,只在伙记有接触过的客人有成交时,老细才给予伙记一两百元作赏金。当时楼价只一二十万一个单位,赏金约为楼价的百分之十左右。中原刚发展时,我就感到单靠老细去做,公司的发展一定有限,故我一向都毫无保留地把自己在行内学到的东西教予伙记,希望越多的人能掌握生意窍门为我工作越好。但我知道单是搞培训还不足够,还要有合理的佣金制度,才能彻底地调动员工的积性。

我在构思佣金报酬时,采取了几个主要原则:

【,报酬制度要事前清楚公布】员工在工作时已可计算得出,如果这单生意做成了,他会有多少佣金,这样工作才会有动力,不能在做完後,才看老细心情如何,才知有多少打赏。这样员工会觉得自控的程度较高,努力的回报可以事前计算得知,才肯先付出代价。此外,由於老细无权任意操控员工的收入,公司里不会有太强的擦鞋文化,员工有意见也会敢於提出,令公司内部有较自由的意见流通,这样公司才能对转变的环境作出敏捷的反应,可以跟随时代进化。

【第二,我们的佣金制度必须一视同仁】同样为公司做到这麽多的生意,就必须获得一样的报酬。我一向不赞成有部分主管为了罗致人材,不惜高薪挖角,或予以特别优惠的条件。我不是不重视学历与经验,但如果你的学历与经验不能化成公司的生意,对公司有何用处?但只要你的经验与学历可化成公司的生意,公司便会在佣金制度上报答你,无需加你底薪。如果底薪不一样,就会出现两个同事同样促成了一样多的生意,底薪高的一个收入会比另一个多,这会造成不公平现象,没有理由容许在同一样的贡献下,可以出现不一样的报酬。因此,当某些主管要聘用一些特殊的人时,我只许他们用佣金保证方式,而不是用高底薪方式。我可以给他们有一个收入保证,但有佣赚时就得扣数,这样其他同事才感到公平,这是能否一同协作的关键,否则只会自毁长城。在中原这样公平的制度下,有利没有经验的新人发展。事实证明,新人的爆发力远比旧人强。公司需要有新鲜血液,必须要有保护新血的机制。整天希望向行家挖角,以增强自己实力的主管,必须自我检讨,为什麽不把力量放在培训新人上呢?

【第三,佣金制度必须一贯,不能时不时调整】很多公司一见营业员收入高了,就压低分佣的比例,这样营业员就会做到差不多时就收手,以免做多了公司就调低分佣比例,令自己以後只会加辛而不会加薪。中原现时源用的分佣薪度是在十多年前制定的,当时楼价没现时这麽高,但公司的成本却比现时低,本来理应调整佣金的跳级比例以配合新的经营环境,但我知道佣金比例不能常变,否则不易建立员工的信心,必须待时机成熟时,让它自然地瓜熟蒂落,否则可能得不偿失。第四,应多劳(功劳,非辛劳)多得。营业员为公司赚到某一水平的佣金收入後,分佣率可分级提升。目前中原前线营业员的分佣比率是,为公司赚到的头两万的佣金可分取10%,二万零一至四万分15%,四万零一至七万分20%,七万零一至十五万分25%,十五万零一至三十万分30%,三十万零一或以上分35%,促成的生意越多,分佣的比例越高。其概念是初头一部分收入,公司尚要负担皮费开支,不能分得太多,但一旦公司已有钱赚,就不介意分多点给员工。十多年前,我们刚提出这套分佣方式时,有行家指我们骗人,因为当时一个营业员平均只做两三万生意,分佣比例订得再高员工也没有机会享用。谁知在高分佣比率的吸引下,营业员的表现果真越来越好,结果行家也只好向中原学习。因此,从某种程度来说,地产代理从业员有今天般的收入,令提高质素有客观条件,我也有一分功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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