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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手房营业税优惠年底终结 投资客或将集中抛售
·作者:  ·更新时间:2009-12-10 10:44  ·浏览次数:10426次

       中央政府已下定决心遏制2009年房地产行业的超常规热度。昨天,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,研究完善促进消费的若干政策措施,其中第七条明确规定,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征免时限由2年恢复到5年。这是国务院全部八条举措中一条明显的市场抑制性措施。

       同一天,在全国发展和改革工作会议上,国家发展改革委主任张平也指出,我国将完善住房消费和调控政策,增加中低价位和限价商品房的供应,抑制投机性购房。

       另外,国务院常务会议也指出,其他住房消费政策继续实施。这意味着,首套房和改善性住房的购房优惠政策将明确得到延续。

     业内人士表示,从政府政策意图来看,房地产市场已经由保增长向防泡沫转变。

抑制房产投机

       目前执行的二手房营业税优惠政策,是根据2008年12月29日财政部、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的《关于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》。其中主要的看点,就是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免征时限从原政策中的5年改为2年。

       通知规定,自200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,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,全额征收营业税;个人将购买超过2年(含2年)的非普通住房或者不足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,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;个人将购买超过2年(含2年)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,免征营业税。

        目前营业税税率为住房总价的5.5%,一旦优惠政策恢复为5年,原本房龄满2年、可以免征税费的住房交易成本将大幅增加。以一套总价200万元的住宅为例,单纯营业税差额就将达到11万元。

       7日闭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,增加普通商品住房供给,支持居民自住和改善性购房需求,加强廉租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设。尽管并没有明确提出“抑制投机和稳定房价”,但相关信号早已透露。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召开前夕,包括国家信息中心首席经济师范剑平等在内的学者普遍认为,今年以来部分城市房价涨幅偏大。近期温家宝总理在视察上海时也曾明确提出“抑制投机”。

        杨红旭表示,此前文件中原本就已经规定了执行期限,如今按时终止,说明中央政府下决心要抑制投机需求,而不希望房价上涨过快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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